公司京牌过户必看:隐性债务谁来扛?这3步让你不“背锅”
摘要:不是新法人必担责,但公司资产(含京牌车辆)可能被执行
不少人把“收购带京牌公司”当成拿牌捷径,可一旦碰到原公司藏着隐性债务,新法人就得乖乖“背锅”?这事儿的责任划分,远比想象中复杂,核心结论先明确:不是新法人必担责,但公司资产(含京牌车辆)可能被执行,没做好风控就可能钱牌两空!
一、关键逻辑:公司债务独立,却绑定资产连带
根据《公司法》,公司是独立法人,债务不会因股东、法人变更而消失——哪怕你刚完成股权过户,原公司隐瞒的欠税、货款、担保债务,仍要由公司本身承担。而京牌作为公司车辆的附属标识,对应的车辆是公司固定资产,一旦债权人起诉胜诉,法院会直接查封、拍卖公司名下车辆偿债,京牌指标也可能因公司失信或注销而失效。
2025年海淀区就有典型案例:受让方花50万收购空壳公司拿京牌,过户后收到30万货款纠纷传票,最终被判决在车辆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相当于“买牌钱”和“债务钱”都打了水漂。
二、责任划分:3种情况,结局天差地别
1. 新法人无过错+合同设防:若收购前做了全面尽调(查税务、征信、诉讼记录),且股权转让协议明确“交割前债务由原股东承担”,后续被隐性债务牵连,可起诉原股东追偿缔约过失责任,要求赔偿损失。
2. 新法人未尽到尽调义务:若盲目收购,没核查公司财务状况,法院可能认定新法人存在过失,需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责任,维权难度极大。
3. 特殊情形:个人需担责:若新法人存在故意转移公司资产、公私账户混同,或原债务是因新法人重大过失导致,可能突破“公司独立责任”,被要求个人连带偿债。
特别提醒:2步筑牢防火墙,别抱侥幸心理
1. 事前尽调要“穿透”:组建律师+会计师团队,查近3年税务完税凭证、企业征信、裁判网未决诉讼,还要确认车辆无抵押、社保无欠费,避开“问题公司”陷阱。
2. 合同条款要“强硬”:明确3点——原股东承诺无隐性债务、预留10%-20%尾款作为债务保证金(1-2年无纠纷再支付)、约定隐性债务触发时原股东双倍赔偿。
3. 额外技巧:优先选注册资金小的公司(有限责任以注册资金为限),或用“防火墙公司”控股,避免自然人直接持股承担过多风险。
公司京牌过户的核心不是“过户车牌”,而是“接手一家干净的公司”。隐性债务就像埋在公司里的雷,稍有不慎就会引爆。你身边有人踩过公司京牌的债务坑吗?评论区聊聊你的见闻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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